大象新闻记者夏秀琴 通讯员 卢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要警惕“美丽的陷阱”,对于来源不明的“三无”减肥产品,切不可盲目相信,随意食用,更不能贪图小利,非法出售,否则可能面临刑法的制裁。
案情回顾:去年,被告人韩某某为自用开始在网上购买减肥酵素片。今年3月开始,韩某某在网上购买货源不清、无产品包装、无质量合格手续的减肥酵素片,加价出售给其微信好友或其微信好友介绍的其他买家,从中非法牟利18423元。6月7日,韩某某在某小区菜鸟驿站收取从网上购买的1000颗减肥酵素片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涉案的减肥酵素片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10月16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韩某某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月28日,西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韩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韩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8423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检察官提醒,“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原为一种抗抑郁药物,曾因具有反胃、呕吐等导致食欲下降的副作用被用于减肥,但服用后会出现头痛、口干、失眠、心跳过速等症状,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心肌梗塞、脑卒中、心脏骤停等严重后果。2010年起西布曲明已被国家禁用,属于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本案中,韩某某销售的减肥酵素片中即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其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依法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编审: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