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郭江平 麻鑫鑫
5月30日,濮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县城商业街、乡镇集市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活动中,检察干警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面对面讲解安全法、刑法中涉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相关内容,引导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提升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同时,检察干警还提醒消费者,端午节将至,选购食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警惕虚假宣传。若发生消费纠纷,请保留证据(购物凭证、问题食品照片或实物等),与商家协商,或者拨打12315进行消费维权。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0余次。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打击与宣传力度,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食”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审核:张松涛